對某些與建筑結構相連的部件,應按設防烈度、建筑使用功能、房屋高度結構類型及變形特點、附屬設備所在位置及運行要求等采取抗震措施,并應采用適當的成品抗震支架抗震支架,許多建筑物內部都有大量的附屬機電設備,都需要采用抗震支架進行抗震處理。例如升降機,照明及應急電源系統,煙火監控及消防系統,暖氣調節系統,通訊系統,公用天線等。以下我們將了解一下需要采取哪些預防措施:
管道、電纜、通風管及設備的洞口設置應盡量減少對主要承重結構構件的破壞,洞口邊緣應采取補強措施。管線、設備與建筑結構的連接,應允許兩者之間存在一定的相對變位。建筑物內的高位水箱應與建筑物構件可靠縱向抗震支架連接;按規定需采用時程分析法的高層建筑物,在建筑物中還應考慮水對結構的附加地震作用??拐鹪O防烈度地震時,對需連續施工的附屬設備,宜設在結構地震反應較小的部位,橋架抗震支架對相關部位的結構構件,應進行加固處理。
框架結構的抗震措施二、建筑物的附屬機電設備的基礎或連接部分應能夠將該設備所承受的地震作用完全傳遞給建筑物。在建筑物中,用于固定建筑物附屬機電設備預埋件和錨固件的部位,應采取加固措施,以承受其在地震作用下傳遞到主體結構中。建筑物的附屬設備不應安裝在可能造成其使用功能障礙等二次災害的地方;對于具有隔振裝置的設備,要注意隔振裝置的強烈振動對連接件的影響,防止設備與建筑物產生共振。建筑物的機電設備的支架應該有足夠的剛度和強度,支架和建筑物之間應該有可靠的連接和錨固,這樣設備才能在遭受設防烈度地震影響后迅速恢復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