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GB50981-2014《建筑機電工程抗震設計規范》:
首先.0.4條(強條)要求抗震設計方案地震烈度為6度及6度之上地域的工程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務必開展抗震設計方案。
第3.1.6條規定了抗震支架公司需要進行抗震布防的內容:
①懸吊訓練管道中重力超過1.9kN的機器設備;
②DN65之上的日常生活給排水、消防安全管道系統軟件;
③矩形框截面總面積在0.38㎡以上,環形直徑在0.4m以上的通風管道系統軟件
④對于內徑在60mm以上的電氣設備的通道和重力在150n/m以上的電纜橋架支架、電纜槽箱、封閉母線。
第3.1.8條規定,抗震支架招標在建筑機電安裝工程中跨越隔震層的管路應采用柔性連接或其他方式,并在隔震層的兩側設置抗震支架。
第4.1.2.1條要求9度、9度地區多層建筑給排水、排水管道平行線長度超過50米時,應采取抗震措施;當平行線長度超過100米時,應采取抗震措施。
第4.1.2.3條要求必須防護的房間給排水、熱水及其消防安全管道通過DN65以上的水平管道,用支架、支架或固定支架固定時,必須按要求設定抗震支架。
第5.1.2.4條要求鍋爐間、制冷機組房、熱交換站內的管道應該有靠譜的側面和豎向抗震支撐點。多管同用抗震支架或管經大于300mm的單管抗震支架,宜采用門型抗震支架。
第5.1.3.3條矩形框截面總面積在0.38㎡以上,環形直徑在0.70m以上的管道可采用抗震支架。
第5.1.4條(強條)要求防排煙管道、安全事故自然通風管道及相關機械設備采用抗震支架。
第5.1.5.4條要求重力超過1.9kN的制冷機組、離心風機等機器設備不適合采用起吊安裝。采用起吊時,要防止建在工作人員主題活動的上邊,消防安全通道處要設置防火支架,而抗震支架則要設置。
第六.1.1條要求內徑大于或等于25mm的天然氣管道應開展抗震設計方案,管道抗震支吊架的設定應符合要求。
第六.2.8條要求在建筑密度超過五十米的房屋建筑內,天然氣管道應依據工程建筑抗震規定,在適度的間距設定抗震支撐點。
第7.1.2條要求內徑不小于60mm的電氣設備穿管及重力不小于150N/m的電纜線橋架支撐架、電纜槽盒、封閉母線均應開展抗震布防。